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监测帮扶“早、宽、简、实”要求,持续畅通全省农户自主申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以下简称防贫对象)渠道
农户家庭扣除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省当年度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9000元)且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返贫致贫风险,可通过以下渠道自主申报防贫对象。
1.现场申报。农户在村级可向村干部或防贫网格员口头提出申请,由其代为申报。

2.扫码申报。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宣传海报、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首页右侧“河北防贫”二维码,也可直接在微信搜索“河北防贫”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即可自主申报。小程序内设有“一键申报”功能,点击后拨打省防贫监测中心电话,由工作人员代为申报。

3.公众号申报。关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私信】或【服务】,选择【防贫申报】,即可自主申报。


4.“冀时办”申报。在微信、支付宝搜索“冀时办”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完成实名认证并将站点选定为河北省后,在首页点击【防贫对象申报】,即可自主申报。


5.热线电话申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通人工坐席后,明确告知工作人员“自主申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提示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即可申报。
6.“裕农通”申报。下载“裕农通”APP,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政务】-【防返贫致贫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也可前往村级“裕农通”终端,委托工作人员代为申报。
农户申报防贫对象,需要配合开展入户核查核实,应承诺提供的收入支出等家庭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符合条件的经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初审、县级批准公告后认定为防贫对象;不符合条件的由核查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并经双方确认。自申报到认定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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