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渔政执法总队
主要职能:
1.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省渔政执法工作。
2.负责渔政执法行动计划的实施。
3.负责全省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4.依法承担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海洋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维护、海洋渔业船员、海洋渔业船舶、海洋渔业航标、海洋渔业通讯、渔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养殖等相关领域执法工作。
5.负责渔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渔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6.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省级承担的渔政执法职责。
7.受理渔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8.参与职责范围内的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
9.接受中国海警局对海上渔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
10.协助其他海上力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9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08:30至12:00,13:30至17:30(1月-5月、9月-12月)
08:30至12:00,14:30至17:30(6月-8月)
联系电话:0335-5903703
负责人姓名:李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