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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7-21 17:13:4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宋长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农(渔政)罚〔2025〕6号

违法事由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渔获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没收渔获物口虾蛄5.45千克(已通过放生的方式先行处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17日

处罚机关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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