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7-21 17:13:4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宋长亮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农(渔政)罚〔2025〕6号 |
| 违法事由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渔获物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没收渔获物口虾蛄5.45千克(已通过放生的方式先行处置)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7月17日 |
| 处罚机关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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