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6-10 15:37:5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于龙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农(渔政)罚〔2025〕4-2号 |
| 违法事由 |
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未按照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85项;《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91项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5月30日 |
| 处罚机关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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