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6日 星期三 明日 大寒
无障碍浏览
搜索
高级搜索
首页
机构
新闻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
数据
省情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三项制度实施办法
行政执法文本
行政执法各类清单
其它
事后公开
涉企行政检查专栏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和依据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标准
检查计划
检查文书
相关政策
执法监督电话:
0311-86256860
执法监督电子邮箱:
nytxzfp@163.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其他
其他
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中的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2021-11-04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流程图及指南
2021-11-04
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服务指南
2021-11-0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日常监督检查的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2021-11-04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日常监督检查
2021-11-04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行为造成水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2021-11-04
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2021-11-04
对在鱼、虾、蟹、贝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用水未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密集区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渔业企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近海捕捞业的处罚
2021-11-04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违反水产苗种管理有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使用国家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2021-11-04
对渔船发生碰撞事故后,碰撞双方没有互通名称、国籍和船籍港,未及时向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当事者擅自离开事故现场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损坏渔港设施、侵占渔港水域,擅自改变渔港使用性质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违反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和停泊有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渔业船舶未经检验和登记投入使用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在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发现有人遇险、遇难或收到求救信号,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提供救助或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救助指挥等行为的处罚
2021-11-04
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2021-11-0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当前页/总页数
2/9
共有:
173
篇文章
联系我们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制作: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
冀ICP备06019716号-45
| 网站标识码:1300000031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77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