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业法发〔2016〕2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厅、办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宣布失效文件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21号)要求,对照第二批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编制了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 北 省 农 业 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冀农业法发〔2016〕2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厅、办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宣布失效文件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21号)要求,对照第二批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编制了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 北 省 农 业 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