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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201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 河北农业信息网   时间: 2015-10-30 23:27:34

一、河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农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负责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扶持和服务。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省级标准并按规定发布。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省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相关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组织实施相关农业科研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国家海洋和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负责远洋渔业管理。依法行使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权。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制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等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北省厅部门预算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河北省农业厅(系统)

河北省农业厅(机关)

行政

正厅级

财政拨款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植保植检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土壤肥料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河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药检定所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民体育协会秘书处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河北省农业宣传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河北省农作物引育种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河北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机修造服务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河北省国家救灾备荒种子管理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新能源办公室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渔政处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管理处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监测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渔业资源与环境养护总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海洋与水产科学研究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草原监理监测站(省饲草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畜牧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畜牧良种工作站、河北省种畜禽质量监测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奶源管理办公室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饲料工业协会秘处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河北省新能源技术推广站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农垦事业发展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三、河北省农业厅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代 码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180716.22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9928.5

 

其中:限额补助

7377.47

 

   非限额补助

166164.34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6.43

 

   专项收入

8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39.26

 

   债务收入

 

 

   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5223

 

   其他

 

2

基金预算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

财政专户核拨

188.3

5

其他来源收入

599.42

 

其中:事业收入

239.26

 

   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245.54

 

   其他收入

114.62

 

预算支出

180716.22

1

基本支出

15078.17

 

其中:人员经费

12264.08

 

   日常公用经费

2814.09

2

项目支出

165618.05

 

其中:本级支出

27563.55

 

   对下补助

138054.5

3

其他支出

20

四、河北省农业厅部门预算收入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金额

 

合 计

180716.22

2050302

中专教育

859.04

2050399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1058.00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862.56

2060402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1123.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71.2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926.2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21.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614.69

2130101

行政运行

3864.20

213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00

2130103

机关服务

312.41

2130104

事业运行

3772.68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6087.00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17991.00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6557.00

2130110

执法监管

1091.95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20425.00

21301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180.75

2130119

防灾救灾

70.00

2130122

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

26700.00

2130123

农业生产保险补贴

600.00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23100.00

2130126

农村公益事业

6300.00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1080.00

2130153

草原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8.0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3381.7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18.66

五、河北省农业厅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基本支出总计

15078.17

14339.45

 

159.3

579.42

 

人员经费合计

12264.08

11789.64

 

127

347.44

 

一、工资福利支出

7356.65

6934.63

 

127

295.02

30101

1、基本工资

2554.36

2518.58

 

 

35.78

 

2、津贴补贴

1110.08

1110.08

 

 

 

30102

(1)地区附加津贴

927.59

927.59

 

 

 

30102

(2)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28.72

28.72

 

 

 

30102

1)国家出台与实际天数无关的岗位津贴

21.05

21.05

 

 

 

30102

2)国家出台按实际天数发放的岗位津贴

7.67

7.67

 

 

 

 

(4)规范津贴补贴后仍继续保留的补贴

0.47

0.47

 

 

 

30102

1)回族补贴

0.04

0.04

 

 

 

30102

2)职工劳模荣誉津贴

0.43

0.43

 

 

 

30102

(5)上述项目之外的津贴补贴

153.3

153.3

 

 

 

30103

3、奖金

48.63

48.63

 

 

 

 

4、社会保障缴费

896.32

874.64

 

 

21.68

30104

(1)基本养老保险费

118.34

104.09

 

 

14.25

30104

(2)基本医疗保险费

444.56

439.54

 

 

5.02

30104

(3)大病医疗保险费

9.06

8.96

 

 

0.1

30104

(4)公务员医疗补助

3.3

3.3

 

 

 

30104

(5)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

285.94

283.89

 

 

2.05

30104

(6)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

14.08

14.08

 

 

 

30104

(7)工伤保险费

12.67

12.41

 

 

0.26

30104

(8)其他社保缴费

8.37

8.37

 

 

 

30105

5、伙食补助费

 

 

 

 

 

 

6、绩效工资

2734.26

2382.7

 

127

224.56

30107

(1)基础绩效工资

1994.31

1810.75

 

127

56.56

30107

(2)奖励绩效工资

739.95

571.95

 

 

168

30107

(3)应纳入绩效工资的津贴补贴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

 

 

 

13

30199

(1)长期聘用人员和长期临时工工资

9

 

 

 

9

30199

(2)长期聘用人员和长期临时工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30199

(3)病假两个月以上职工的工资

 

 

 

 

 

30199

(4)其他

4

 

 

 

4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07.43

4855.01

 

 

52.42

 

1、离休费

325.83

325.83

 

 

 

30301

(1)离休金

131.44

131.44

 

 

 

30301

(2)离休人员补贴

126.53

126.53

 

 

 

30301

(3)离休人员特殊补贴

54.76

54.76

 

 

 

30301

(4)离休人员上述项目之外的补贴

12.91

12.91

 

 

 

30301

(5)社保机构开支人员单位应负担的离休费

0.19

0.19

 

 

 

 

2、退休费

2961.47

2951.47

 

 

10

30302

(1)退休金

1399.16

1399.16

 

 

 

30302

(2)退休人员补贴

1421.5

1421.5

 

 

 

30302

(3)退休人员特殊补贴

18.56

18.56

 

 

 

30302

(4)退休人员上述项目之外的补贴

102.63

102.63

 

 

 

30302

(5)社保机构开支人员单位应负担的退休费

19.62

9.62

 

 

10

 

3、退职(役)费

 

 

 

 

 

30304

4、抚恤金

 

 

 

 

 

30305

5、生活补助

32.53

32.53

 

 

 

30307

6、医疗费

4.5

4.5

 

 

 

30308

7、助学金

10

10

 

 

 

 

8、奖励金

10.24

9.18

 

 

1.06

30309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0.24

9.18

 

 

1.06

30309

(2)其他奖励金

 

 

 

 

 

30311

9、住房公积金

744.02

718.66

 

 

25.36

 

10、待规范津贴补贴人员提租补贴

 

 

 

 

 

30313

11、购房补贴

 

 

 

 

 

 

1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18.84

802.84

 

 

16

 

(1)住宅取暖费

818.64

802.64

 

 

16

30399

1)在职住宅取暖费

502.96

492.96

 

 

10

30399

2)离休住宅取暖费

24.25

24.25

 

 

 

30399

3)退休住宅取暖费

291.43

285.43

 

 

6

30399

4)退职住宅取暖费

 

 

 

 

 

30399

(2)其他

0.2

0.2

 

 

 

 

日常公用经费合计

2814.09

2549.81

 

32.3

231.98

 

1、基础定额项目

2247.38

2025.4

 

32.3

189.68

30299

其中:(1)离休干部公用经费

4.47

4.47

 

 

 

30299

   (2)离休干部特需费

2.55

2.55

 

 

 

30299

   (3)离休干部住宅公用电话费

1.07

1.07

 

 

 

30299

   (4)离休人员福利费

3.35

3.35

 

 

 

30299

   (5)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8.45

27.95

 

 

0.5

30299

   (6)退休干部特需费

16.5

16.5

 

 

 

30299

   (7)退休干部住宅公用电话费

1.73

1.73

 

 

 

30299

   (8)退休人员福利费

32.97

32.67

 

 

0.3

30299

   (9)退职人员福利费

 

 

 

 

 

30299

   (10)离休干部参观休养经费

20.24

20.24

 

 

 

 

2、按规定比例计提项目

259.35

232.05

 

 

27.3

30228

其中:(1)工会经费

93.41

92.41

 

 

1

30299

   (2)党组织活动经费

45.56

44.56

 

 

1

 

3、特殊因素项目

307.36

292.36

 

 

15

30299

其中:(1)业务用房运行费

 

 

 

 

 

30299

   (2)办公用房运行补助

160

150

 

 

10

30213

   (3)网络运行维护费

95

95

 

 

 

30202

   (4)大宗印刷费

5

 

 

 

5

30299

   (5)中央空调及电梯运行费

24.86

24.86

 

 

 

30299

   (6)不可预见费

22.5

22.5

 

 

 

六、河北省农业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金来源

合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

 

项目支出合计

165618.05

165589.05

29

2050399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1058

1058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318

318

 

2060402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1123

1123

 

213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

140

 

2130103

机关服务

45

45

 

2130104

事业运行

29

 

29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6087

56087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17991

17991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6557

6557

 

2130110

执法监管

1091.95

1091.95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20425

20425

 

21301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180.75

180.75

 

2130119

防灾救灾

70

70

 

2130122

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

26700

26700

 

2130123

农业生产保险补贴

600

600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23100

23100

 

2130126

农村公益事业

6300

6300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1080

1080

 

2130153

草原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8

8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2714.35

2714.35

 

七、河北省农业厅“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合计

532.07

532.07

一、因公出国(境)费

63.18

63.18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449.8

449.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9.8

449.8

三、公务接待费

19.09

19.09

八、2015年预算说明

(一)总体目标:

粮食面积9300万亩以上,总产670亿斤以上,总体保持稳定;蔬菜总产8800万吨,棉花总产35万吨,油料总产150万吨,力争稳中有增;肉类总产500万吨,禽蛋总产410万吨,奶类总产650万吨,水产品总产132万吨,保持稳定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突破7700亿元,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5%;农机总动力达到1.1亿千瓦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二)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扶持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产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2)支持农业产业化: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支持全省农业企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3)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通过开展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草原生态保护、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等项目,建设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4)农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畜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等农业技术体系和农业公共服务的开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5)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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