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省直三八红旗手(集体)、先进妇委会
和优秀妇委会干部的通知
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省直妇工委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省直三八红旗手(集体)、先进妇委会和优秀妇委会干部的通知》,决定对2017--2018年度省直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先进妇委会和优秀妇委会干部进行评选表彰。为组织做好我厅、办先进典型推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省直工委的部门。三八红旗手从在职女干部职工中推荐;三八红旗集体在以妇女为主体(60%以上)的集体中推荐;先进妇委会从厅(办)妇委会、直属单位妇委会中推荐;优秀妇委会干部在任职一年以上的妇委会干部和负责妇女工作的女党委委员(女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热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妇女儿童活动,为推动单位妇女工作贡献力量。
5、凡以前年度已获得过省直及以上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占职工总数60%以上且女职工总数不少于5人。
2、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热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为推动单位妇女工作贡献力量。
- 近三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
6、凡以前年度已获得过省直及以上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三)先进妇委会
1、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坚持党建带妇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妇女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3.积极组织本单位妇女开展巾帼建功、中国梦·巾帼行、寻找“最美家庭”、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成绩突出。
4.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整体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团结协作好,富有生机与活力。
5、直属单位推荐先进妇委会的,必须设有专门妇委会机构,且专兼职工作人员在3人以上。
(四)优秀妇委会干部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妇女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懂业务,知法律,善协调,会管理,熟悉妇女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妇女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组织推动巾帼建功、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扎实开展,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推荐申报活动,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干部职工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要把推荐报送先进典型作为发现先进典型、加强妇女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切实把这项活动组织落实好。
(二)积极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总结申报材料,切实将事迹突出、表现优秀的妇女干部职工推报上来,更好地激励和调动本单位妇女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推荐申报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按时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9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不超过1500字)、登记表一式四份(登记表正反双面打印),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机关党委811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3931193111@163.com。
联系人:邱静诺;联系电话:86256857(8822)、13931193111。
附件:1.省直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2.省直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3.省直先进妇委会登记表
4.省直优秀妇委会干部登记表
河北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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