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6日 星期三 明日 大寒
高级搜索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6-10 15:38:38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农(渔政)罚〔2025〕5-1号

违法事由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未正常使用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11项;《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11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95项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5000元整;没收渔获物单环棘螠14.3千克(已通过放生的方式先行处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30日

处罚机关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我们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制作: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
冀ICP备06019716号-5 | 网站标识码:1300000031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77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