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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5-6-10 15:36:2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冷述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农(渔政)罚〔2025〕3号

违法事由

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未正常使用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招用未按照规定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在船工作期间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照规定标写船名船号

处罚类别

罚款、暂扣许可证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3项;《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11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9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8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9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渔政部分)》第106项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3200元整;暂扣海洋渔业船员证书3个月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30日

处罚机关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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