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6日 星期三 明日 大寒
高级搜索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11-15 10:51: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明进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农(渔政)罚〔2024〕6号

违法事由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未按照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渔获物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政部分)》第11项;《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政部分)》第91项;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没收渔获物98.48千克(已通过掩埋的方式先行处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处罚机关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我们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制作: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
冀ICP备06019716号-5 | 网站标识码:1300000031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77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