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2018年河北省农业信息化工作要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在厅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决策公开栏目,对所有重要决策事项都在栏目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决策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在制定《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前,向社会公开情况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切实避免误解误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以及在河北日报、长城网新媒体、河北农业信息网开设专栏专题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解读文稿。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利用厅官方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等重要文件及解读材料,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等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厅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三农”工作新闻等重要领域信息。2018年,共公开文字信息3600余条,视频信息70余条。二是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大宣传力度,2018年全年共举办三场新闻发布会:2月26日举办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9月18日举办我省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新闻发布会,11月13日举办我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领域有关情况,回答记者和百姓关切问题。三是积极参加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新闻网主办的阳光热线、阳光理政节目。2月28日、10月19日做客阳光热线直播间,围绕“春耕备耕”“秋收秋种”主题,为百姓解答问题,帮助农民生产;4月18日由厅领导带队参加主题为春耕备播的阳光理政栏目,创新栏目方式,采用如何查看种子、农药的包装说明,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向广大百姓朋友介绍,收到了良好效果。四是切实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省内批发市场价格,每月发布批发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为广大农民提供重要信息。
三、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商务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商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积极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厅门户网站设立了厅长信箱、投诉受理、业务咨询、意见征集,多渠道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提高商务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商务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能力。
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由厅级领导带队,组织审批业务量大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浙江等先进省份进行学习,充分借鉴《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对我省行政审批有益做法。认真总结吸收兄弟省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创新经验,拉高标杆,提升标准先进性。服务中心借鉴浙江省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创新举措,结合我省以往的实际经验,对厅承办的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制定、修订《河北省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示范文本,制作了参考样板和流程图格式,以农业厅文件及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同时窗口摆放纸质文本,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或在窗口直接查看,参照办理,实现了行政审批标准全覆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管理规范,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兑现了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社会承诺。
五、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自2018年3月份起,我厅配合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管理人员,做好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一是邀请省政务服务网技术人员到我厅对全厅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处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对业务处室相关办理人员技术问题的答疑解惑;二是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将我厅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逐项进行编制汇总并上报省政务服务网管理部门,完成省政务服务网基本信息建设;三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完成农业农村部行业审批系统的网上业务办理工作。通过地方和部委各级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的指导,目前我厅行政许可项目已经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企业远程申请,审核机关网上在线获取申请材料核验,厅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基本进入了无纸化办公时代。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路腿的办事作风,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13个工作日,实现了压缩法定办理时间三分之一的标准,同时许可事项业务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做到了即时公开。截至12月份,涉及我厅职能的70余项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已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办理,进一步加快了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推动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六、梳理许可项目,规范许可事项。依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清理行政许可类项目,并按文件要求,完成编制汇总修改完善上报相关文件材料。其中包括:编制汇总《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单(包括: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审查细则)》;《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清单》;《行政许可政府归集资源目录》及《政府部门涉企业信息统一归集资源目录》;修改完善《河北省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标情况项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结果样本》;《本部门要求其他部门开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本部门本系统开具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报送《河北省复制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表》。
七、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窗口业务。一是2018年度共受理许可项目656项,办结656项。其中种种子类27项,农药许可证65证,农产品机构考核16项,兽药26项,跨省调运40个,种畜禽12项,草类许可16项,饲料许可证253个,批准文号201个。窗口全年工作实现了业务办理准确率100%、群众满意度100%、法定时效办结率100%。二是接受企业、个人咨询各类行政许可业务事项政策、办理条件、申报要求等700余项。对企业在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咨询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答复。
八、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厅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处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确保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九、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厅机关各单位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处室领导把关,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同时还将各级领导讲话、相关制度规定和先进典型事迹汇编成册下发,将视频资料上网共享。
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整理汇编了《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制度工作手册,其中包括“四零”服务标准、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1项制度,把窗口每个工作人员的服务承诺心语制成桌牌,摆放在岗位醒目位置。定期组织大厅窗口人员、审查员培训教育,坚持每月学习《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十一、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要持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我省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二要进一步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对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新增和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应进全进。对我厅适宜进窗口的公共服务事项,加大进窗口工作力度,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督。进一步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和统一市、县级共性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以及办事指南等核心要素。
三要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解读学习会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宣讲政策。积极推进探索研究政务微博、微信的方式,在线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四要逐步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进我厅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