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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 省农工办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 河北省农业厅 省农工办   时间: 2018-2-28 11:33:17

2017年,我们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省农业厅、省农工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推进五公开。一是重点做好决策公开。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在厅、办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决策公开栏目,对所有重要决策事项都在栏目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牵头制定的《河北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河北省“互联网+”现代农业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在作出决策前,均广泛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二是持续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农业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确保执行和落实到位。对涉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农村改革等重大部署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推进举措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监督。三是持续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对农业部门权力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示,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行政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明确随机抽查频次和方式,随机抽查监管结果及时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12月份对《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农业厅部分)进行了认真修改、审核确认,印发《河北省农业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12月)》,通过河北农业信息网公开清单,便于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四是持续推进服务公开。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梳理农业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五是持续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农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信息和农村电商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公开目标任务和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牵头负责的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配合省委改革办于11月10日组织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二是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会同有关市共同培训等形式,先后举办了5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700余人。三是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省内批发市场价格,每月发布批发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三)坚持做好新闻发布。在厅党组会和常务会上传达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坚持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由厅党组副书记、省农工办副主任高一雷任厅(办)新闻发言人。年初制定了新闻发布计划,全年共举办三场新闻发布会,分别为:7月12日举办的《河北省化肥农药零增长新闻发布会》、11月24日举办的《河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11月10与省委改革办共同举办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解答相关问题。

(四)及时解读政策文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以及在河北日报、长城网新媒体、河北农业信息网开设专栏专题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发布解读文稿,在“中国河北”网站上解读《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2月17日、10月12日,厅、办领导参加河北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9月12日,由厅、办领导带队参加河北新闻网主办的阳光理政节目,围绕春耕备耕、秋收秋种、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内容,解读相关政策,解答群众疑难,收到良好效果。

(五)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商务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商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积极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厅、办门户网站设立了厅长信箱、投诉受理、业务咨询、意见征集,多渠道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提高商务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商务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能力。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调查了解事件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对策措施、处置结果,定期形成网络舆情报告,提供决策参考服务。加强涉农专家库建设,邀请农业专家对事件进行分析,加强涉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权威。发挥“新闻发言人”机制作用,统一发布舆情信息。每季度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商,分析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重点搜集、反馈涉农舆情信息,开展全天候舆情监测,引导舆论走向,今年2月份受禽流感影响,鸡蛋价格跌入低谷,组织河北广播电视台进行引导,刊播“鸡蛋价格创近年新低 市场零售价进入“2”时代”“我省目前没有发现家禽感染H7N9,省会生鲜鸡蛋销售开始遇冷”等信息,组织媒体采访我省蛋鸡专家,确保了涉农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七)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制定出台《河北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依托省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确定首批上线实现网上审批事项,并按要求上报省政府公开发布,目前正按要求有序推进。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减少因申请内容不明、表达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统一答复名称,确定统一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文本。依申请公开文件办理中,厅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均能按时办结,加强依申请公开文件存档。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时回复。

(九)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清单。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清单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印发《深化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对现有7张清单进行规范完善,拓宽领域新编制6张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认真梳理需各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农业厅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清单等。对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进行了审核完善和公布。二是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罚没事项清单。对照新版《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7项罚没事项进行了修订、调整和完善,编制了《河北省农业厅省级罚没事项清单(2017年版)》,通过河北农业信息网予以公开印发。三是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按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府性基金事项进行再清理,规范清理行政许可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协会学会收费、电子平台收费等,通过河北农业信息网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十)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厅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处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确保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十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厅、办机关各单位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处室领导把关,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同时还将各级领导讲话、相关制度规定和先进典型事迹汇编成册下发,将视频资料上网共享。

(十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络化办理,加强政务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信息发布,截至12月底,受理各项申请777项。同时在厅、办门户网站增设查询专栏,方便公众快速查询各类行政许可信息。整理汇编了《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个手册,其中包括“四零”服务标准、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1项制度,把窗口每个工作人员的服务承诺心语制成桌牌,摆放在岗位醒目位置。定期组织大厅窗口人员、审查员培训教育,坚持每月学习《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

(十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情况。为加强政务信息实时公开,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在原有网站栏目基础上,通过改版,增设了厅长信箱、咨询投诉等互动栏目,机关党建、农业视频等精品栏目和全省信息联播等特色栏目,为公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实时监控网络安全运行状况,对重要部位和网络节点加强安全措施,确保全省农业信息网络及河北农业信息网安全稳定运行。三是鼓励厅、办有关单位积极开通两微一端,为公众提供服务,共在农业信息服务、畜牧兽医、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休闲农业等方面开通运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8个。通过电子政务的应用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通过微博、微信等信息工具,实现政府与社会以及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提高政府政策的透明度,降低政府发布信息的成本,扩大政府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处室多,标准规范高,对从事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高,需要不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素质,适应工作的新需要。

二是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就是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厅、办网站页面设置栏目分类尚不够精准,有待优化。有关单位自开通微博微信以来,每个工作日都发布信息,结合农业工作实际,自行维护微信运行,但编辑水平不高,图文消息比较单一,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三是制度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不够全面细致,相关制度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要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我省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二要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新增和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应进全进。对我厅、办适宜进窗口的公共服务事项,加大进窗口工作力度,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督。进一步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和统一市、县级共性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以及办事指南等核心要素。

三要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解读学习会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宣讲政策。积极推进探索研究政务微博、微信的方式,在线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四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进我厅、办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河   北   省   农   业    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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