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8日,全省南水北调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副省长宋恩华、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铁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四个市就当前南水北调工作做了汇报。
南水北调工程是优化我国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工程、战略工程、生态工程。实施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省水资源匮乏矛盾的重大举措,工程惠及我省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衡水、沧州、廊坊7个设区市、93个县,涉及全省60%左右的人口、耕地和经济总量。
宋恩华在会上要求,各级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的工作部署,以工程建设为大局,以早开工、多开工为目标,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加强宣传,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征迁安置工作,确保农民合法利益得到保障,确保按时按量提供建设用地,确保沿线社会稳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我省编制完成的中线主体工程河北段初步设计,我省征迁安置总任务是:永久征地10.5万亩,临时占地14.5万亩,拆迁房屋33.8万平方米,迁建专项设施1966处,涉及27个县(市、区)的96个乡镇、396个村,需要进行生产生活安置的人口8.1万人。今年征迁安置任务是:京石段应急工程,永久征地5.1万亩,临时占地6.7万亩,迁建专项设施920处,涉及12个县(市、区)的44个乡镇、177个村,需要生产生活安置的人口4.4万人。邯郸市和邢台市要做好等控制性建筑物的征迁安置准备工作。
宋恩华指出,做好征迁安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被占地农户和被拆迁单位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生产安置和生活安置方案,避免出现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农民,确保被占迁农户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用地,依法征迁安置。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征迁安置规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征迁安置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节约集约,既要按政策计列相关费用,又要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征迁安置投资,严禁脱离实际提高标准,贯彻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优化永久和临时占地设计,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坚持权责统一,逐级分解落实征迁安置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应尽职责。
宋恩华强调,要将征迁安置工作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征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国家确定的征迁安置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是征迁安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征迁安置工作负总责。二是建立健全办事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省政府已明确由省南水北调办全面负责我省南水北调征迁安置工作,代表省政府行使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等职责,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文物、农业、交通、通讯、电力等涉及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建立定期协调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南水北调建委会制定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南水北调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制定的配套办法,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征迁安置资金数额巨大,各级征迁安置机构要建立资金运行公开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收支程序,加强内部审计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法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从严查处。五是加强宣传培训。省、市南水北调办要统一编印宣传资料,抓紧下发到基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南水北调工程的重大意义、征迁安置政策和补偿标准,真正把征迁安置政策交给群众,把资金兑现给群众。同时搞好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政策、兑付标准和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实现国家既定建设计划和目标,我省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干线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组织完成好委托我省的建设管理任务。
(文中图片由省水利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