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牛羊和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批)》要求,牛羊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应当符合《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4652-2025)的规定,需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为加快推进牛羊和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点实施进度,经研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分两批开展全省鸡鸭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第二批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河北省域内的鸡鸭定点屠宰企业(含已经省、市批复符合设置规划,但尚未完成建设的新建鸡鸭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
省域内鸡鸭定点屠宰企业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
1.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鸡鸭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实习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3.从事鸡鸭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农政通”微信小程序,在“牧运通”模块,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3日—4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网址:www.cadc.net.cn)“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入口”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和照片(报名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通过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考核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报名考核操作手册》(附件2),省厅通过线上培训系统使用方法,并发布相关视频。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登录的账号及密码,与考生在“农政通”微信小程序端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相同。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1.工作分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确认、考场布置、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指导考核承办机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2.市级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8月4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省厅于2026年8月4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核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8月5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本次考核。
三、准考证打印和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5日。
四、考核时间、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考核时间:2026年8月8日。
(二)考核方式: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开发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库和考核信息系统[包括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和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中的“牧运通”模块,可查阅考核大纲]供报考人员无偿使用。
(三)考核地点:河北开放大学(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60号)。
联系人:白少川,联系电话:17331271392
(四)考核要求:考核采取在线机考形式,时间为1小时。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五、考核内容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实行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核大纲,主要考核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核范围见《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4652-2025)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六、考核合格成绩认定
本次考核共100道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七、考核合格证颁发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牛羊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印制考核合格证,由各市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备考的内容应以考核大纲和全国通用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农业出版社2025年8月出版的《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4652-2025)为基础,主要包括肉品品质检验有关基本知识、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操作技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安排专人负责考核期间出行安全,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处
联系人:徐江红 0311-86256350
武汉至为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阳 18064019594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30日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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