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不再使用的公告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6-3-3 17:17:31
根据工作安排,自2026年3月1日起,不再使用2025年5月公布的河北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如有涉及乡村振兴资金方面信访问题,请依法依规通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信访渠道反映。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监督举报方式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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