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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和牲畜耳标采购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来源: 河北省农业厅 省农工办   时间: 2018-1-16 17:46:51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河北省农业厅拟对“2018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和牲畜耳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要求

2018年河北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和牲畜耳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约2.2亿元左右。招标采购工作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完成省采购办审批或备案手续后,30日内完成评标工作。

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条件

(一)在河北省财政厅备案;

(二)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利用该中心平台代理过2次以上招标采购活动;

(三)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四)在石家庄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具有从事政府招标采购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

(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须知

(一)代理申请书构成

1.采购代理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报价

5.申请人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6.申请人采购代理资格信息

7.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8.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专业人员简历表

9.比选申请人的代理业绩

10.采购代理初步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服务内容)

以上内容格式自行设计,但不得缺少实质性内容。

(二)代理申请书的编制

1.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申请书应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在封面上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代理申请书应当包括本比选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比选文件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

3.根据本采购项目实际,申请人确定服务收费报价。由于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过程中,收费基准的中标金额还没有产生,因此只能按费率进行报价,待项目招标结束中标金额确定后,对照相应的费率计算出应支付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4.代理申请书应按先后顺序逐页编码,代理申请书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正副本应完全一致;如果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除签字外,代理申请书(证明材料除外)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粉)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

6.代理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识

(1)代理申请书的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并密封,并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2)代理申请书的封套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载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7.代理申请书有效期:本项目代理申请书有效期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之日起30天,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代理申请书。

(三)代理申请书评比

1.比选人不对代理申请书举行单独的开封仪式,在招标代理机构评比专家和有关部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开封、当场评比。

2.开启仪式结束后,即进入评比阶段。评比专家组在对申请的代理机构资格进行审查后,对选出的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评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评比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比选人将,确定得分最高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选人,如2个或2个以上代理机构得分相同,由评委投票决定,得票数多者中选。

3.比选人将在确定中选采购代理机构2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前,与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代理合同。

(四)有关说明

1.代理业绩以采购代理合同、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示以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示以及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否则将不计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采购人证明为准;

3.以上资料比选时携带原件,与申请书的复印件核对,未携带原件或携带的原件和申请书中的复印件不一致,视为无效。

4.中选的代理机构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于签订代理合同前汇到省农业厅,如期完成招标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能按要求完成招标工作或中途退出影响本项目招标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发现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代理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由评分第二名的代理机构中选。

6.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7.此次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公司介绍信。各投标人应关注河北省农业厅官网(http://nync.hebei.gov.cn),相关补充通知公告等在此发布,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四、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19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接收。

五、比选时间、地点

2018年1月19日15点,河北省农业厅会议室。

六、比选结果公告

比选结束后,将选择的代理机构进行公告,并告知各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河北省农业厅兽医处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农业厅办公楼513房间

联系人:赵世明  杨拥军

电  话:0311-86256783

 附件:2018年河北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和牲畜耳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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