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厅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河北省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头雁”培育任务1000人,继续由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承担培育任务。为做好2024年我省“头雁”培育项目,现将学员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分类及遴选条件
(一)学员分类
本次遴选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农业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中推荐。培育对象主要分为13种类型,包括:家庭农场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农产品电商、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负责人、休闲农业带头人;畜牧生产、现代农机、高品质蔬菜、特色果品、优质粮油、道地中药材等技术骨干。
(二)遴选条件
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遴选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1)。选派过2022年和2023年“头雁”学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再选派人员,参加过“头雁”项目的学员不再参加培育。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名额分配
原则上每个农业县(市、区)培育5-10名“头雁”,请各市按照“头雁”项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见附件3),为相关县(市、区)合理分配名额,尽快开展学员遴选推荐,组织学员报名。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各县级项目联络员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http://202.127.44.35:14000/#/login,为报名学员进行注册,指导学员填报个人信息。
2.县级推荐。请各县(市、区)及时开展学员遴选推荐工作,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进行初审推荐,并填报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头雁”项目组织单位备案。
3.市级审核。请各市对照遴选条件,对各县(市、区)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于8月5日前,将学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厅备案(其中: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直接报送省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省级确认。省厅收集整理各地推荐报名情况,厅人事处、省农广校会同相关处室进行核查确认,将参训名单以培训通知的形式进行反馈,并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请各地加大推荐遴选力度,根据实际需求,在完成任务数基础上增加推荐数量,作为学员补充人选;同时,为扩大“头雁”学员宣传范围,广泛征集报名意愿,省厅还制作了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见附件5),符合条件的学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意向,学员报名意向纳入市、县级学员遴选推荐补充范围,省厅将适时反馈给相关市县,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提高遴选质量。为做好“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省厅由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明确专人成立“头雁”专班,负责项目谋划设计、学员遴选等具体事宜。请各地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牵头科室及配合单位职责,对照遴选条件,对推荐学员进行严格把关,将政治素质高、产业优势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学习意愿强烈、能够完成培育任务的产业带头人遴选出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遴选质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遴选统筹分配和协调调度,搞好工作联络、信息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宣传发动、遴选推荐、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提升项目影响。各地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详细解读项目实施方案,深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征集培训需求,组织报名推荐,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头雁”项目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省厅相关处室指导各地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广泛发布“头雁”项目学员报名信息,将本行业、本领域相关产业带头人纳入“头雁”培育范围,加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储备,以人才振兴推动产业振兴。
(三)畅通联络,确保顺利推进。“头雁”培育项目扶持力度大、涉及范围广,各地要加强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健全协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集中培训开始前认真组织学员遴选和摸底调研,培训过程中组织学员准时参训,培训结束后配合培育机构开展一对一帮扶、落实本地扶持政策,并收集汇总培育成效、优秀学员案例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高慧雅 李吉巧
联系电话:0311-85871464 15612246673 18832108883
电子邮箱:hbtouyan@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兴苑街4号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522室
附件:1.“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条件
2.2024年度“头雁”项目任务分解表
3.2024年度“头雁”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
4.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
5.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