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教与学的衔接纽带作用,根据中央农广校《关于做好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教学培训实际,现将我省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文字教材建设开发及征订发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土特色教材建设开发
各级农广校要以中央农广校《全国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2023-2026年)》为指导,在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中主动对标省委省政府和地方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开展乡土特色教材建设开发工作。
(一)开发原则。坚持规范教材与乡土特色教材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优秀一线教师、农技人员和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编写区域性、技巧性、时效性强的乡土特色教材,突出生产过程和案例分析,内容实用、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真正解决农业生产的实际问题。
(二)开发方向。充分考虑农民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实际需求等因素,加大科普性教材的开发力度,紧密结合农时、农事编写,通俗易懂,简单受用,扩大受众面。
(三)推介计划。各市农广校可将2019年以来正式出版的乡土特色教材的使用情况和2025年乡土特色教材开发计划报送省农广校,省农广校将依据报送情况,统筹我省乡土特色教材的建设开发工作,并优选优质实用的乡土特色教材纳入教材征订目录中,在全省推广使用,发挥乡土特色教材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二、教材征订工作
各市农广校要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充分认识使用精品经典教材对规范体系办学,提升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教材在教与学的衔接纽带作用,为农民学员配备精品经典教材,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夯实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强化教材工作职责,加强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努力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教材服务,做到应配必配、应用尽用。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市农广校要明确1名教材征订发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市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各市、县农广校教材征订情况将做为年终媒体推广应用工作评优通报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选用规定教材。各市农广校中职教育教材的征订要对接中央校统开中等专业教学日程安排通知要求,做好教材选配工作。农民培训教材的征订要按照统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优先选用中央校统一开发的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规划教材《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见附件)。重点做好《“千万工程”简明手册》选用推广,各地在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中优先选用该教材,在满足自身使用需求的同时,要积极向其他有关方面推荐。强化《农产品直播带货手册》《高素质农民手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手册》《农民手机应用手册(第三版)》《农村创业带头人手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手册》《农业经理人手册》《家庭农场主手册》和《农民体育健身手册》等“手册式”“扫码式”教材选用推广,方便农民学员学习使用。
(三)严格征订程序。各征订单位要准确填写《教材征订单》,按照要求填写收件人、收件单位、收件地址、联系方式、教材名称、册数和电子邮箱地址(收取电子发票)等基本信息。为确保收货准确无误,收件地址要详细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乡镇街道和门牌号等内容,同时必须填报收件单位办公电话和收件人手机号码。
各单位应根据开课时间尽早报送教材订单,教材将由中央农广校直接按各单位提供的收货地址配发。收到教材后应及时清点校验,及时反馈问题,如需退换应在收到教材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换手续,逾期恕不退换;需开具发票的订单要明确提供发票开具内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订单由省农广校统一汇总报送中央农广校教材处,发票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征订单位;需要签订教材征订合同的订单,由付款单位直接与中央农广校签订教材征订合同。
(四)教材结算。教材将统一按码洋的80%折扣结算。各订书单位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教材款结算工作。需要通过省校结算的,将全年教材征订款一次性打入省校账号,由省校开具全省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需要中央农广校税务发票及教材征订合同的单位请在订单上填写信息,收到合同及发票后,须在开票的当月内完成付款,市级农广校负责督导付款进程。
(五)教材效果评价。继续开展教材评价工作,希望各市农广校深入基层调查教材使用情况,跟踪教材使用效果,收集汇总教材使用者关于教材内容、编写体例和表现形式等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校,为进一步完善修订教材提供依据。有条件的市农广校可以建立专家评审、教师评价、学员反馈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综合评定教材使用效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红晓 联系电话:0311-85805404
收款单位: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开 户 行:河北银行体育街支行
账 号:64720106060140
附件: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
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4年4月8日
关于做好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开发与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