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函〔2023〕116号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
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厅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河北省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头雁”培育人数由去年首批700人,增加到1000人,继续由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承担培育任务。为做好2023年我省“头雁”培育项目,现将学员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分类及遴选条件
(一)学员分类
本次遴选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农业小微企业负责人等带头人中推荐。培育对象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市县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电商、农业品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负责人;粮油畜牧规模生产主体、现代农机、高品质蔬菜、高品质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等生产技术骨干。
(二)遴选条件
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遴选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学员遴选具体条件(见附件1)。选派过2022年“头雁”学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选派人员,参加过“头雁”项目的学员不再参加培育。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名额分配
原则上每个农业县(市、区)培育5-10名“头雁”,请各市按照“头雁”项目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见附件3),为相关县(市、区)合理分配名额,尽快开展学员遴选推荐,组织学员报名。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各县级项目联络员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27.44.35:14000/#/login,继续使用2022年农业农村部分配的联络员账号信息),为报名学员进行注册,指导学员填报个人信息。
2.县级推荐。请各县(市、区)及时开展学员遴选推荐工作,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进行初审推荐,并填报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向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市级审核。请各市对照遴选条件,对各县(市、区)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于7月18日前,将学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厅备案(其中: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直接报送省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省级确认。省厅收集整理各地推荐报名情况,厅人事处、省农广校会同相关处室进行核查确认,将参训名单以培训通知的形式进行反馈,并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为加大“头雁”学员宣传范围,广泛征集报名意愿,省厅还制作了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见附件5),符合条件的学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意向,学员报名意向纳入市、县级学员遴选推荐补充范围,省厅将适时反馈给相关市县,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提高遴选质量。为做好“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省厅由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明确专人成立“头雁”专班,负责项目谋划设计、学员遴选等具体事宜。请各地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牵头科室及配合单位职责,对照遴选条件,对推荐学员进行严格把关,将政治素质高、产业优势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学习意愿强烈、能够完成培育任务的产业带头人遴选出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遴选质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遴选统筹分配和协调调度,搞好工作联络、信息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宣传发动、遴选推荐、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提升项目影响。各地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详细解读项目实施方案,深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征集培训需求,组织报名推荐,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头雁”项目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省厅相关处室指导各地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广泛发布“头雁”项目学员报名信息,将本行业、本领域相关产业带头人纳入“头雁”培育范围,加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储备,以人才振兴推动产业振兴。
(三)畅通联络,确保顺利推进。“头雁”培育项目扶持力度大、涉及范围广,各地要加强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健全协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集中培训开始前认真组织学员遴选和摸底调研,培训过程中组织学员准时参训,培训结束后配合培育机构开展一对一帮扶、落实本地扶持政策,并收集汇总培育成效、优秀学员案例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彩文、孙金波
联系电话:0311-86256927、85871464
电子邮箱:hbtouyan@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8号省农业农村厅1209室
附件:1.“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条件(试行)
2.2023年度“头雁”项目任务分解表
3.2023年度“头雁”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
4.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
5.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8日
附件1
“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条件
(试行)
在满足项目实施方案学员遴选基本条件基础上,对遴选对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性标准,市县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体确定遴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进质量。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市级以上示范社,其合作经济组织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80 万元,入社成员 30 户以上或累计带动服务农户50 户以上。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域内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2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2.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优先推荐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家庭农场正常经营不低于3年,经营规模适度并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15 万元,累计带动农户不少于 30 户。
3.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其组织连续 2 年年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 500 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3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 50 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10 万元,农产品电商连续 2 年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农业经理人(农产品营销类)连续2年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现代农机服务组织及其技术骨干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2 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 30 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5.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经营管理骨干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累计带动农户不少于 100 户。
附件2
2023年度“头雁”项目任务分解表
市 |
县 |
任务数 |
石家庄市 (17个县) |
晋州市、新乐市、正定县、井陉县、无极县、深泽县、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赵 县、元氏县、高邑县、赞皇县、井陉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 |
119人 |
承德市 (9个县) |
承德县、平泉市、围场县、宽城县、滦平县、兴隆县、丰宁县、隆化县、双滦区 |
63人 |
张家口市 (13个县) |
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 县、阳原县、怀安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 |
91人 |
秦皇岛市 (4个县) |
昌黎县、青龙县、卢龙县、抚宁区 |
28人 |
唐山市 (10个县) |
乐亭县、遵化市、丰润区、玉田县、滦州市、丰南区、迁西县、曹妃甸区、迁安市、滦南县 |
70人 |
廊坊市 (10个县) |
固安县、大厂县、文安县、大城县、香河县、三河市、永清县、霸州市、安次区、广阳区 |
63人 |
保定市 (18个县) |
唐 县、博野县、涞水县、顺平县、易 县、涿州市、阜平县、涞源县、高碑店市、安国市、曲阳县、定兴县、望都县、蠡 县、高阳县、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 |
119人 |
沧州市 (14个县) |
吴桥县、泊头市、河间县、肃宁县、任丘市、青 县、南皮县、孟村县、黄骅市、海兴县、东光县、盐山县、沧 县、献 县 |
98人 |
衡水市 (11个县) |
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 县、阜城县 |
77人 |
邢台市 (17个县) |
内丘县、隆尧县、巨鹿县、广宗县、沙河市、临城县、威 县、 清河县、柏乡县、南和区、临西县、平乡县、宁晋县、新河县、任泽区、信都区、南宫市 |
119人 |
邯郸市 (18个县) |
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 县、磁 县、邱 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 县、曲周县、武安市、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丛台区 |
119人 |
雄安新区 |
安新县、容城县、雄 县 |
20人 |
定州市 |
定州市 |
7人 |
辛集市 |
辛集市 |
7人 |
合计 |
146个县 |
1000人 |
附件3
2023年度“头雁”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
培训类型 |
培训人数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指标 |
指导处室 |
家庭农场、合作社负责人 (一班) |
80人 |
8月1日开始 7天+15天 |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6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辛集1人 |
厅农经处 |
家庭农场、合作社负责人 (二班) |
80人 |
8月1日开始 7天+15天 |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 |
厅农经处 |
市县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 |
80人 |
8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辛集1人 |
省产业化办公室 |
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人 |
80人 |
8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6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6人、邢台11人、邯郸11人、雄安新区1人 |
厅发展规划处 |
农业经理人 (农产品营销类) |
80人 |
11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6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1人 |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农产品电商 |
80人 |
11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3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7人、衡水5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1人、定州1人、辛集1人 |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粮油生产技术骨干 |
80人 |
8月20日开始 7天+15天 |
大司马农民田间学校(沧州)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10人、邯郸8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辛集1人 |
厅种植业处 |
畜牧生产技术骨干 |
80人 |
8月20日开始 7天+15天 |
大司马农民田间学校(沧州)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6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8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1人、定州1人、辛集1人 |
厅畜牧业处 |
现代农机技术骨干 |
80人 |
8月20日开始 7天+15天 |
大司马农民田间学校(沧州)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3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5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2人 |
省农机局 |
高品质蔬菜技术骨干 |
80人 |
10月20日开始 12天+10天 |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
石家庄9人、承德4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6人、保定9人、沧州9人、衡水6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 |
厅特色产业处 |
高品质果品技术骨干 |
80人 |
10月20日开始 12天+10天 |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
石家庄8人、承德6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沧州8人、衡水5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2人、辛集1人 |
厅特色产业处 |
食用菌技术骨干 |
60人 |
10月30日开始 12天+10天 |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
石家庄8人、承德4人、张家口5人、秦皇岛2人、唐山4人、廊坊3人、保定8人、沧州6人、衡水5人、邢台7人、邯郸7人、雄安新区1人 |
厅特色产业处 |
中药材技术骨干 |
60人 |
10月30日开始 12天+10天 |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
石家庄8人、承德4人、张家口5人、秦皇岛2人、唐山4人、廊坊3人、保定8人、沧州4人、衡水5人、邢台7人、邯郸7人、雄安新区1人、定州1人、辛集1人 |
厅特色产业处 |
合计 |
共13期、1000人 |
备注:①各市县、培训基地之间承担任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②培训时间和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日期参见培训通知。
附件4
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 |
推荐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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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类型 |
序号 |
学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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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 |
电话 |
主体产业类型 |
地区(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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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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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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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体产业类型包含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及销售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电商/服务业/其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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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冀农函〔2023〕116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