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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 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3-7-8 10:49:08

 

冀农函〔2023〕116号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

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厅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河北省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头雁”培育人数由去年首批700人,增加到1000人,继续由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承担培育任务。为做好2023年我省“头雁”培育项目,现将学员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分类及遴选条件

(一)学员分类

本次遴选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农业小微企业负责人等带头人中推荐。培育对象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市县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电商、农业品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负责人;粮油畜牧规模生产主体、现代农机、高品质蔬菜、高品质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等生产技术骨干。

(二)遴选条件

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遴选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学员遴选具体条件(见附件1)。选派过2022年“头雁”学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选派人员,参加过“头雁”项目的学员不再参加培育。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名额分配

原则上每个农业县(市、区)培育5-10名“头雁”,请各市按照“头雁”项目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见附件3),为相关县(市、区)合理分配名额,尽快开展学员遴选推荐,组织学员报名。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各县级项目联络员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27.44.35:14000/#/login,继续使用2022年农业农村部分配的联络员账号信息),为报名学员进行注册,指导学员填报个人信息。

2.县级推荐。请各县(市、区)及时开展学员遴选推荐工作,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进行初审推荐,并填报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向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市级审核。请各市对照遴选条件,对各县(市、区)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于7月18日前,将学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厅备案(其中: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直接报送省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省级确认。省厅收集整理各地推荐报名情况,厅人事处、省农广校会同相关处室进行核查确认,将参训名单以培训通知的形式进行反馈,并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为加大“头雁”学员宣传范围,广泛征集报名意愿,省厅还制作了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见附件5),符合条件的学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意向,学员报名意向纳入市、县级学员遴选推荐补充范围,省厅将适时反馈给相关市县,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提高遴选质量。为做好“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省厅由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明确专人成立“头雁”专班,负责项目谋划设计、学员遴选等具体事宜。请各地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牵头科室及配合单位职责,对照遴选条件,对推荐学员进行严格把关,将政治素质高、产业优势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学习意愿强烈、能够完成培育任务的产业带头人遴选出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遴选质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遴选统筹分配和协调调度,搞好工作联络、信息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学员宣传发动、遴选推荐、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提升项目影响。各地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详细解读项目实施方案,深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征集培训需求,组织报名推荐,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头雁”项目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省厅相关处室指导各地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广泛发布“头雁”项目学员报名信息,将本行业、本领域相关产业带头人纳入“头雁”培育范围,加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储备,以人才振兴推动产业振兴。 

(三)畅通联络,确保顺利推进。“头雁”培育项目扶持力度大、涉及范围广,各地要加强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健全协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集中培训开始前认真组织学员遴选和摸底调研,培训过程中组织学员准时参训,培训结束后配合培育机构开展一对一帮扶、落实本地扶持政策,并收集汇总培育成效、优秀学员案例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彩文、孙金波

联系电话:0311-86256927、85871464

电子邮箱:hbtouyan@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8号省农业农村厅1209室

 

附件:1.“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条件(试行)

          2.2023年度“头雁”项目任务分解表

          3.2023年度“头雁”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

          4.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

          5.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8日            

 

 

 

附件1

 

“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条件

(试行)

 

在满足项目实施方案学员遴选基本条件基础上,对遴选对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性标准,市县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体确定遴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进质量。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市级以上示范社,其合作经济组织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80 万元,入社成员 30 户以上或累计带动服务农户50 户以上。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域内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2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2.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优先推荐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家庭农场正常经营不低于3年,经营规模适度并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15 万元,累计带动农户不少于 30 户。

3.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其组织连续 2 年年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 500 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3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 50 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10 万元,农产品电商连续 2 年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农业经理人(农产品营销类)连续2年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现代农机服务组织及其技术骨干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2 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 30 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5.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经营管理骨干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 2 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累计带动农户不少于 100 户。

 

 

附件2

2023年度“头雁”项目任务分解表

任务数

石家庄市
(17个县)

晋州市、新乐市、正定县、井陉县、无极县、深泽县、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赵  县、元氏县、高邑县、赞皇县、井陉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

119人

承德市

(9个县)

承德县、平泉市、围场县、宽城县、滦平县、兴隆县、丰宁县、隆化县、双滦区

63人

张家口市

(13个县)

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  县、阳原县、怀安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

91人

秦皇岛市

(4个县)

昌黎县、青龙县、卢龙县、抚宁区

28人

唐山市

(10个县)

乐亭县、遵化市、丰润区、玉田县、滦州市、丰南区、迁西县、曹妃甸区、迁安市、滦南县

70人

廊坊市

(10个县)

固安县、大厂县、文安县、大城县、香河县、三河市、永清县、霸州市、安次区、广阳区

63人

保定市

(18个县)

唐  县、博野县、涞水县、顺平县、易  县、涿州市、阜平县、涞源县、高碑店市、安国市、曲阳县、定兴县、望都县、蠡  县、高阳县、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

119人

沧州市

(14个县)

吴桥县、泊头市、河间县、肃宁县、任丘市、青  县、南皮县、孟村县、黄骅市、海兴县、东光县、盐山县、沧  县、献  县

98人

衡水市

(11个县)

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  县、阜城县

77人

邢台市

(17个县)

内丘县、隆尧县、巨鹿县、广宗县、沙河市、临城县、威  县、

清河县、柏乡县、南和区、临西县、平乡县、宁晋县、新河县、任泽区、信都区、南宫市

119人

邯郸市
(18个县)

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  县、磁  县、邱  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  县、曲周县、武安市、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丛台区

119人

雄安新区

安新县、容城县、雄  县

20人

定州市

定州市

7人

辛集市

辛集市

7人

合计

146个县

1000人

 

附件3

2023年度“头雁”项目培训初步安排计划

培训类型

培训人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指标

指导处室

家庭农场、合作社负责人

(一班)

80人

8月1日开始

7天+15天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6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辛集1人

厅农经处

家庭农场、合作社负责人

(二班)

80人

8月1日开始

7天+15天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

厅农经处

市县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

80人

8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辛集1人

省产业化办公室

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人

80人

8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6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10人、沧州8人、衡水6人、邢台11人、邯郸11人、雄安新区1人

厅发展规划处

农业经理人

(农产品营销类)

80人

11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6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1人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农产品电商

80人

11月10日开始

7天+15天

同福农民田间学校(石家庄)

浙江大学(杭州)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3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7人、衡水5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1人、定州1人、辛集1人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粮油生产技术骨干

80人

8月20日开始

7天+15天

大司马农民田间学校(沧州)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石家庄10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5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10人、邯郸8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辛集1人

厅种植业处

畜牧生产技术骨干

80人

8月20日开始

7天+15天

大司马农民田间学校(沧州)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7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6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7人、邢台8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1人、定州1人、辛集1人

厅畜牧业处

现代农机技术骨干

80人

8月20日开始

7天+15天

大司马农民田间学校(沧州)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石家庄9人、承德5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3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人、沧州8人、衡水5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2人

省农机局

高品质蔬菜技术骨干

80人

10月20日开始

12天+10天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石家庄9人、承德4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6人、保定9人、沧州9人、衡水6人、邢台9人、邯郸9人、雄安新区2人、定州1人

厅特色产业处

高品质果品技术骨干

80人

10月20日开始

12天+10天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石家庄8人、承德6人、张家口8人、秦皇岛2人、唐山6人、廊坊5人、保定9、沧州8人、衡水5人、邢台10人、邯郸10人、雄安新区2人、辛集1人

厅特色产业处

食用菌技术骨干

60人

10月30日开始

12天+10天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石家庄8人、承德4人、张家口5人、秦皇岛2人、唐山4人、廊坊3人、保定8人、沧州6人、衡水5人、邢台7人、邯郸7人、雄安新区1人

厅特色产业处

中药材技术骨干

60人

10月30日开始

12天+10天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石家庄8人、承德4人、张家口5人、秦皇岛2人、唐山4人、廊坊3人、保定8人、沧州4人、衡水5人、邢台7人、邯郸7人、雄安新区1人、定州1人、辛集1人

厅特色产业处

合计

共13期、1000人

备注:①各市县、培训基地之间承担任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②培训时间和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日期参见培训通知。

 

附件4

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培训班类型

序号

学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

电话

主体产业类型

地区(市、县)

 

 

 

 

 

 

 

 

 

 

 

 

 

 

 

 

 

 

 

 

 

 

 

 

 

 

 

 

 

 

 

 

 

 

 

 

 

 

 

 

 

 

 

 

 

 

 

 

 

 

 

 

 

 

 

 

 

 

 

 

 

 

 

 

 

 

 

市级联络员:               

 

 

 

 

联系电话:

 

 

 

备注:主体产业类型包含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及销售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电商/服务业/其他等。

                                     

 

附件5

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意向征集宣传页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冀农函〔2023〕116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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