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农机局 > 安全生产

廊坊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应用检测仪器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来源: 廊坊固安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0-8-10 13:31:28

为落实中央“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廊坊固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9】73号)、廊坊市农机安全检验鉴定站关于贯彻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的通知(廊农机安字【2020】6号)要求,积极购买关键环节检测仪器,应用检测仪器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农机安全隐患。

一是保障装备支撑。冀农机管发【2019】73号文件下发后,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就依据冀财农【2017】32号文件精神,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装备建设标准》(NY/T2773—2015)要求,购买了“制动检验”、“前照灯检验”等仪器,为《检验规范》正常实施、依法开展监理工作提供了装备支撑。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在组织监理人员深入学习、理解《检验规范》的基础上,聘请山东科大微机应用研究所的技术人员,对检验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提高了检验人员的检验仪器操作水平。

三是送检下乡。为解决一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城不便的问题,固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检验人员深入农机合作社,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方便了农民群众。截至8月5日,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共应用检测仪器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8台。


版权所有: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制作: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
冀ICP备06019716号-5 | 网站标识码:1300000031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77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