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3年以来,奶业出现乳制品消费增长乏力、生鲜乳相对过剩等阶段性困难,原有支持政策难以满足当前奶业发展需要。为落实省政府奶业纾困工作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奶业支持政策提出调整意见,增设奶牛场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和奶牛场兼并重组补贴政策。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4月22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奶牛场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方案》《河北省规模奶牛场兼并重组补贴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河北省奶牛场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方案
1.政策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奶牛场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方案><河北省规模奶牛场兼并重组补贴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函〔2024〕12号)
2.政策核心内容:对奶牛场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底发生的贷款给予2%利率的贴息和0.8%费率的担保费补贴。
3.补助主体: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底发生贷款的奶牛场。
4.补贴条件: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以及通过省农担公司担保发生的担保费。
5.补贴标准: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超过一年的,按实际期限计算。按2%的年利率予以贴息,0.8%的年费率予以担保费补贴。
6.补贴流程:奶牛场填写补贴申请表,将补贴申请表交放贷银行确认盖章,而后将放贷银行确认盖章后的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当地省农担公司分支机构审核,省农担公司对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审核无误后兑付。
7.政策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8.补贴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省农担公司分支机构
(二)河北省规模奶牛场兼并重组补贴方案
1.政策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奶牛场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方案><河北省规模奶牛场兼并重组补贴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函〔2024〕12号)
2.政策核心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实施兼并重组的奶牛养殖场,购买奶牛50头以上,成母牛2000元/头,青年母牛或后备母牛1000元/头。
3.补助主体: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实施兼并重组的奶牛养殖场。
4.补贴条件:兼并购买奶牛50头以上;被兼并养殖场为 1000 头以下的社会牧场,且卖掉奶牛后关闭、注销或转产,不再销售生鲜乳;实施兼并重组和被兼并的养殖场为向同一乳企供奶的社会牧场;实施兼并重组奶牛场的生鲜乳产能不低于兼并重组前。
5.补贴标准:成母牛2000元/头,青年母牛或后备母牛1000元/头。
6.补贴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书面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查验相关凭证、核实数据,提出意见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对相关市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并评审,据实核算并确定补贴资金。
7.政策起止时间:兼并重组行为发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日。
8.补贴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