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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政策解读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7-19 17:26:08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

(2)目标任务: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小麦、玉米品种和我国自主培育的白羽肉鸡品种进行补助,实现向前引导品种研发、深化科企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向后推动品种更新、助力大面积单产提升。

(3)支持对象:在我省从事小麦玉米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申报企业如不是品种第一培育单位的,需与第一培育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品种为授权品种的、需经品种权人书面同意。申报企业需具备较强自主研发能力,重点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申报,允许注册地不在河北的种业企业申报。省内养殖父母代白羽肉鸡的种禽场,具有市级以上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补助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小麦、玉米重大品种,在2023年度河北省范围内推广面积基础上,对2024年在省内新增推广面积进行补助。单品种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每亩30元,且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能够逐年新增面积的,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对白羽肉鸡重大品种,按照截至2024年12月15日省内种禽场饲养国产品种父母代引种数量(不低于5000套)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全省申报养殖数量和中央下达资金量确定。

(5)补助方式:对小麦、玉米重大品种,在签订任务书后,按照目标任务和补助标准预拨70%,验收通过后结算拨付剩余资金。对白羽肉鸡,按照“先推后补”原则,根据推广情况和实施效果,2025年统筹考虑予以适当补助。

(6)办理流程: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种业企业申报,所在市县初审把关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农业农村部备案的方式遴选支持对象。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 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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