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现将其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以提出意见并发送到邮箱,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农业大厦)。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红田 0311-8625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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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