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我省再增加高标准农田280万亩,目前已全部通过评价验收,项目区农田质量提升了1.01个等级,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年均提升0.19g/kg,高于普通农田0.10的提升幅度,粮食单产或产能较普通农田增加约10.2%,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林成网、渠相连”,成为我省粮食“十连增”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
为准确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2021年12月29日,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视频验收工作。视频验收会议由省耕保中心主任蔡淑红同志主持,其中,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中心耕地评价科全体人员和河北科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代表(承担了项目评价工作),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评价为我省2019年度开展的280万亩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评价工作分析了1553个点位的20个耕地质量评价因子,获取了建设前后取土、调查和土壤检测的有效数据近7万个,评价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前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5.28,建设后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4.27,耕地质量实现了提升1.01个等级,为全省粮食贡献约2.828亿公斤产能。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灌溉设施改善。灌溉能力建设后达到“充分满足”水平的比建设前提高8.5个百分点;排水能力建后“充分满足”水平的评价单元比建前提高2.5个百分点;有效土层厚度增加。数据表明耕地灌溉能力、排水能力显著提升,有效灌溉面积增加。二是耕地质量影响因子趋势向好。项目建成后的理化指标、有效土层厚度、耕地障碍因素、质地构型、耕层质地、田面坡度、耕层厚度、无盐渍化、农田林网化程度等其他因子,演变幅度微小,趋势向好。三是中低产田改造质量显著。1等~4等耕地面积分别提升7550、10101、28819、11162 hm2,5等~10等耕地面积分别减少23047、22547、3504、3567、4802、165 hm2,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提升效果明显。
通过本次验收证明,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关键举措,为全省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