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激励评价办法》工作要求,2024年需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标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经费已到位,额度未达政府采购限额,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务相关规定,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技术依托单位。现邀请具备完成工作技术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工作要求
依据相关国标和技术规程,以项目区为单位,开展补充调查,获取项目实施前、后项目区评价相关数据,制作项目区耕地斑块矢量图件,并按《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完成数据审核和等级评价,形成专题评价报告。
二、参与人资格
独立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企事业单位。
三、比选
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10:30前携带工作申请书等文件资料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604办公室报到。
(一)文件资料。技术依托单位纸质资料主要为工作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工作技术方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作报价(最高限价23万元人民币)、拟投入本工作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后续修改服务承诺等内容。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陈述。申请单位可以制作幻灯片或word文件,对评价工作技术方案、公司业绩进行陈述,幻灯限20张以内,word文件限1000字以内。
(三)比选办法。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聘请专家,按照方案科学、报价合理等原则研究确定技术依托单位。
联系人:董静;联系电话:0311-66650626。
附:2023年度全省高标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申请书要求
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河北省2023年度全省高标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申请书要求
一、申请书构成
1、技术依托单位邀请函(网上下载有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设计报价原件(最高限价23万元人民币)。
以上应完全符合,如有1项不符合,则失去比选资格。
5、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
7、高标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方案。
8、高标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进度和计划、保障措施以及需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协助的工作内容等。
9、后续修改服务承诺。
注:以上内容格式自行设计。
二、申请书的编制
1、申请书应用中文编制。
2、申请书应当包括本比选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
3、申请书应按先后顺序逐页编码。
4、申请书有效期:申请书有效期为递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之日起30天,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代理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