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验收工作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11-11 15:31:24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壤普查办”)于11月4日至9日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省级验收会。验收会邀请科研、教学、推广相关专家23名,其中,国家级专家4名,省级专家17名,市级专家2名,验收涉及的市、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省土壤普查办副主任、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蔡淑红主持了验收会并提出要求。一是省级剖面质量验收是对全省剖面调查采样工作的一次全面评价,是质控最后一道关口,专家验收组要按照国家和省土壤普查办规定要求,统一验收标准内容,严格评分标准尺度,对每一个验收单元,给予客观公正评价。二是按照先会商后评价程序,随机抽取不同土壤不同作业队剖面样点进行会商,对存在问题深入解读,统一专家评分判定尺度,形成专家统一意见。三是按照规范性、准确性和逻辑性原则,对每一个剖面样点进行严格审核,找出问题,列出清单,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确保验收质量。

专家验收组利用6天时间,对14个市7个剖面验收单元2929个剖面样点分批次进行验收。累计会商剖面样点35个,随机抽取剖面样点735个,抽验比例达23.7%,出具专家验收意见21份。

专家验收组对河北省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河北省组织剖面质量提升月效果明显,修改资料信息剖面样点1430个,重新挖掘剖面19个,剖面调查资料信息质量有了较大提升。随机抽取验收样点质量较高,分值均在95分以上,专家一致同意通过了验收。专家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主要体现在:土壤命名不准确,填报信息包括立地条件还需要完善;发生层解释,野外评述有待完善,个别作业单位描述不准确,对存在障碍性问题,应提出针对性改良意见;成土环境中的地形、母质类型与土壤利用中的施肥方式、秸秆还田方式、灌溉保证率、林园地植被覆盖度等信息需进一步核实。下一步,我省将根据专家验收组的验收意见,督促各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承担单位,加强问题梳理,对全省剖面样点全面复核、整改,切实提高全省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确保调查数据准确、规范、可靠。为规范土壤命名,河北省土壤普查办将于11月20-23日,组织国家和省级专家对我省土壤命名进行研讨,提出命名意见,对剖面资料信息作进一步修改,以迎接国家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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